【本文来自《公职人员带头,能否破解物业收费难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讲事要找跟。原来没有物业,是谁在管理这些事,居委会和房管所,对,就是这个最基层的两个管理部门。好了,自从居委会和房管所剥离了这块民生业务,你们难道没有发现2000后有段真空期,居委会和房管所很闲吗?是的。

那么如何把物业这块民生的问题做好,我有几个想法,第一,居委会和房管所要有一个部门进行双协调,并驾管理,或者一个单位也行,责任跟踪,第二,社区负责人员必须是本小区成员,这样,自身利益直接挂钩,抛开单独腐蚀一个的可能,应该还不会。第三,业委会人员可以发工资,这样能选到有能力的业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