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几天,深圳公交车站台的“灭烟”事件让网络舆论闹腾得沸沸扬扬,个别有官方背景的新媒体也按捺躁动心,急急忙忙赤膊上阵,匆匆忙忙的为事件主角、“禁烟人”陈女士站台,给她贴好人标签——孤勇者。
殊不知,陈某某自己就是一个资深烟民,并且经常在办公区楼梯口抽烟,同时还是一个殴打(没有用残暴对待)生父而不知羞耻——招集朋友举办“打爹周年庆”——的“不孝女”,而且,其“禁烟行为”也是想激怒吸烟人迁怒于她的“讨打”、“讹诈”行为。以上描述均出自陈某某的个人微博。
还是那句话:长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,也有可能是鸟人!
须知,在我国,国家层面对吸烟人约束的相关法律,是“控”而不是“禁”;对于“控烟”行为,公民只有“劝”的权利而没有“阻”的权力;烟民也是享有合法选择权的国家公民,并不会因为他们选择抽烟而比其他公民低人一等。
作为有官方背景媒体,此时本应理中客,但在网友扒出陈某某的微博后,还急赤白脸的站队,就显得很不合时宜了,大有角色扮演、煽动群体对立之嫌。
在此,不禁想问一句相关媒体:煽动公民违法“禁烟”,居心何在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