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分忧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仁根律师指出,数字人作为新兴行业,短剧演员入驻数字人平台看似“卖脸增收”,实则暗藏风险。尽管平台强调项目制、可筛选品类,但AI生成内容的可控性远比想象中弱。制作方买走数字形象后,用来演什么剧情、说什么台词、剪成什么版本,演员很难全程监督。
  现在抖音上大量“纯假人”短剧,用算法生成不存在的虚拟面孔,规避了真人肖像权问题。大量无序生产的内容靠关键词“捏脸”,一不小心就“撞脸”现实中的人,这种侵权,维权难度极大。
  北京互联网法院宣判的典型案例已认定,擅自用AI创设他人虚拟形象构成人格权侵害。人脸属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28条规定的敏感生物识别信息,须取得个人单独同意,“一键同意”用户协议效力存疑。
  王仁根律师提示:“卖脸增收”须签专项书面许可,严格限定期限、场景、渠道,明确到期数据销毁,拒签永久授权;留存采集告知、合同、收益记录;发现超范围使用或泄露,可起诉,并向网信、公安部门举报。
  华西都市报-封面新闻记者刘秋凤实习生邹天昳受访者供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