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有人说日本在再军事化的道路上狂飙,就是不顾一切的、非常快地要实现再军事化,也就是向着新式军国主义迈进。

从战略上讲,这是日本企图再度扩张的国策所致,而从历史角度讲,是因日本虽二战战败后被限制军事发展,要求它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国际法律已被无视,国际限制已被突破,美国对日本的占领事实上变成了推动日本再军事化的润滑剂,正在帮助日本走向军事化。

日本目前出现的一个大动作,就是修改日本安保三文件,即“国家安全保障战略,国家防卫战略,中期防卫力整备计划”,其修改的要害是修改无核三原则,大规模增加所谓的防卫经费,放开进攻性武器的研制和装备、部署,放开武器出口。其目的就是彻底冲破束缚,放开再军事化的手脚,为新的扩张铺路。

当然,普遍认为日本的所有动作都是徒劳的,即使再军事化也无法实现其扩张的野心,若加上美国呢?美国非常愿意把日本培养成亚洲的乌克兰。

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,日本走到今天这一步已完全脱离了二战后对它的一切限制,其扩张野心不可小觑,还应该意识到日本如此跑偏是有历史原因的,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东京审判。

众所周知,日本在对待侵华战争问题上始终不肯认罪,始终不肯悔过,始终不肯道歉,为什么?如日本在对待侵华战争上并没有认为自己是犯罪,就论战败来讲也不是中国打败的它,是美国、苏联打败的它,何来认罪?何来道歉?何来悔过?

日本之所以不悔过,不认罪,不道歉,原因很多,主要就是二战后对日本军国主义形成的政治体制、文化意识、社会基础、经济体制没有进行彻底的清算,为什么没有彻底清算呢?这就涉及到对日本犯有侵略战争罪进行审判的问题,同时也必然涉及到东京审判的重大缺陷问题。

问题一,对日本进行审判存在地点不适宜,主导权转移,诸多事没裁定等问题。

对审判日本的地点选择客观讲是不利于对日本的审判。照理说,对日本的审判应该由受到日本侵略时间最长,损失最大的中国主导进行审判,其地点应该选在日本制造的南京大屠杀的中国当时的首都南京进行,遗憾的是审判地点放到了东京,主客易位,在日本的主场审判日本岂不成笑话?很难公正进行,如果把审判放到南京,日本怎么可能否定南京大屠杀?

对日本审判原本应由我国主审,由我国主导对日本的审判,但从一开始审判的主导权就被美国夺走,我国排到了美国之后成了陪审,甚至一开始英国还想排在我国的前面,由于审判主导权的易手,致使东京审判变成了以西方法理为依据的审判,成为放纵日本的基础。

原本东京审判还需要对日本在侵略战争中犯下的各种罪行进行审判,如强征慰安妇的罪行,虐待强掳劳工的罪行,掠夺中国民间财富的罪行,抢夺、窃取、偷盗所有中国文物的罪行。

审判应该明确要求日本承认国家犯有侵略战争罪和其它多种罪行,必须道歉、认罪、悔过,明确解决日本的民事赔偿问题,惩罚在侵略战争中直接犯罪的罪犯问题,不再军事化的问题,遗憾的是这些都被忽略了,仅仅审判了个别战犯。

问题二,东京审判是对个体罪犯的审判,缺失了对日本国家的审判。

对日本的审判原本应首先是对日本国家犯有的侵略战争罪进行审判、定性,然后才是对战犯的审判,但在美国的主导下变成了只对个别战犯的审判,而不是对日本犯有侵略战争罪的审判,不是对所有日本战犯的审判。这导致一个致命的结果就是对日本国家犯罪的放纵,对日本战犯犯罪的放纵,轻易放过很多战犯,放过了那些在中国犯下累累罪行的诸多罪犯,更是放过了对日本作为国家犯有的侵略战争罪进行惩罚,完全是避重就轻的审判。

重点在于东京审判没有把日本定为犯有侵略战争罪的国家,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是国家犯罪,只审判战犯个体,却没有审判犯罪的日本国家,这从一开始就让日本这个国家逃脱了惩罚,为其否定侵略,东山再起,再军事化埋下祸根。

为什么日本会翻二战的案,不认为它们的侵略战争是犯罪?因为东京审判没有给日本国家定罪,在中国国内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完全与东京审判为样,也没有对日本国家的犯罪进行任何定罪,故而也不会有任何惩罚。

高志凯教授钻研二战后的文献曾表示,根据当时的盟国法律规定,若日本执意拥核,中国有先发制人打击日本的权力,但事实上能做到吗?

更为重要的是,日本不拥核却全面武装,全面军事化,中国能不能先发制人打击日本?据高教授考证,联合国宪章中的“敌国条款”让中国有权对日本先发制人的行动,问题是能做到吗?

问题三,正是审判主导权的丢失,客观上起着放纵战犯的作用。

西方主导的东京审判在定义战犯上过于宽松,应该列为战犯的没有列入,放过了很多应列为战犯的战争罪犯,很多事实上的战犯逃过了审判,让日本大批的战犯逍遥法外,即使有些战犯是被定义为战犯了,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,有战犯还当上了日本战后政府的首相,如岸信介。

再如那个侵华战争中在中国华北搞出“三光政策”,屠杀成千上万普通中国百姓的冈村宁次居然也没有列入战犯名录,在东京审判没有列入。受东京审判影响,中国的审判冈村宁次也躲过审判、躲过了惩罚,作为战争罪犯竟然还被当时的民国政府聘用为顾问,使其帮助国民党发动内战;此外,还出现成千上万侵华战争的参与者留华帮助打内战的怪象。

日本作为发动侵略战争的国家,最大的战犯是日本天皇,奇怪的是竟然也没有列入东京战犯名录,不仅没有受到任何惩罚,还保留了其天皇头衔和所有待遇。

大家都知道,日本那个天皇在二战战败后发布的不是投降诏书,而是终战诏书,尽管日本在美国军舰上签署了投降书,在天皇那却另有说法?

为什么日本对靖国神社那么神往,那是因为这个所谓的神社是那些被放纵的大多数战犯的精神寄托,这些人没有受到审判,没有受到惩罚,他们必然摇旗呐喊为死去的战犯唱赞歌,把死去的战犯视为“英雄”。

问题四,东京审判存在是非不清的问题。这都缘于二战后东京审判缺失了对日本国的惩罚,我们总是说日本是战败国,但应该说日本是发动侵略战争的罪犯国。

审判日本作为发动侵略战争的国家,并不是因为日本战败而受审,是因为犯罪而受审。奇怪的是长期以来世界上总是说日本是战败国,这让日本从法律上讲,从国际关系上讲,日本的战犯不是因犯罪受审,而是因战败受审,这岂不是没有是非?

这导致的是日本根本不会认为自己发动侵略战争有罪,只是因战败,日本有人被定为战犯,这些人被审判主要原因是战败,是战胜国强者对弱者的审判,这也致使当年有印度法官跳出来为日本辩护。

正因是非不清,才导致近些年日本出现翻案的叫嚣,出现了关于日本侵略战争的奇谈怪论。日本根本不认为自己发动了侵略战争,反而认为是发动了解放殖民地的战争,侵略中国的战争被说成是为建立大东亚共荣圈,完全颠倒了是非,这也是为什么至今日本不认错,不道歉,不悔过的根源之一。

重复强调,东京审判的最大问题是模糊了日本国家犯有的侵略战争罪行,避重就轻地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,却没有对日本的国家犯有的战争罪进行任何惩罚。

令人奇怪的还有,我国作为在日本侵华战争中损失最大的国家,东京审判后获得了什么?居然一无所获?

如今的日本除了美国驻军,还有什么束缚、制约它走向再军事化、走向新形式的军国主义?